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贞丰律师普法:离婚后这4样东西必须归男方!

来源:贞丰律师网时间:2022-08-12 17:36:22

  1、男方的私有物品,比如说鞋子、衣服等等

  这些东西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都属于自己,而且它们都是男方量身购买,女方要了也没什么用。在上述案例中,就如罗某所说,李某带不走他的鞋子内裤。

  2、男方在婚前购买的房子车子等等

  这类都属于男方的私有资产,除非男方把它们拿来公证分配双方所有,那么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了。

  并且新婚姻法规定如果是结婚后买的房子就算男方出钱,在办理产权证的时候只要夫妻双方都在场,并且女方在登记栏签名,那么房子就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。这是法律条款中专门规定的一部分个人财产,其中婚前财产属于一种。

  3、离婚前男方由于工伤或其他的意外事件得到的赔偿款

  这部分财产属于男方私有谁都无权侵夺,女方是带不走的。

  4、通过遗嘱或者赠予得来的财产等等

  如果男方父母去世之后留下的遗嘱,明确表示自己名下的房产归男方所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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